第64屆(2024年春季)青島(黃島區)全國制藥機械博覽會
太倉正信干燥設備科技有限公司
展位號:CS-13 原料藥機械“四”號館(CS館)
時間:2024年05月20日(周一)-05月22日(周三)
地址:青島世界博覽城國際展覽中心
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三沙路3399號
歡迎大家蒞臨展會,參觀指導
歡迎來電預約:18862680117 黃曉冬
去年12月疫情放開后,藥店圈內的漲價新聞輪番上演,從早期的連花清瘟、抗原試劑,后來布洛芬、對乙酰氨基酚等退燒藥也屢屢“出圈”,再到后期的蒙脫石散、諾氟沙星和輔酶Q10,“網紅”藥品交替出現。在這些事件背后,隨著更多典型案例被公布,藥店和個人違法細節也被更多披露。(太倉正信干燥設備科技有限公司-雙錐干燥機)
米內零售觀察統計發現,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2月1日,市場監管總局共發布了五批共46起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違法典型案例,除去未公布結果的情況,共計罰款1220.8萬元(不含違法所得)。
其中,至少24起均與哄抬價格有關,13起與違法銷售或生產抗原試劑、口罩等醫療器械有關,4起與違法廣告有關,還有剩余的5起的違法行為涉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非法購藥、仿冒混淆“連花清瘟”、違法銷售中藥飲片等行為。
24起案例哄抬價格,共計被罰215萬
米內零售觀察整理發現,在至少24起哄抬價格的案例中,違法行為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大幅度提價、捆綁某個藥品銷售、在標價之外加價等,連花清瘟、布洛芬、抗原試劑、水銀溫度計、血氧儀等藥品和器械均有涉及。
據統計,哄抬連花清瘟的案例數量最多,有14起,違法單位或個人共計被罰約215萬元,其中罰金最高的要數第二批典型案例中的湖北某醫藥公司。
據披露信息,12月8日,湖北省市場監管局根據相關線索,對湖北某醫藥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經查,該公司主要經營藥品批發銷售,主要銷售渠道是線上平臺,以及線下商業批發公司和連鎖藥房。11月15日至12月8日期間,該公司在線上平臺批發銷售連花清瘟膠囊(規格:0.35g*24粒),售價由11.55元上漲至37元。最終,監管部門擬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并罰款90萬元的行政處罰。
此外,關于布洛芬的哄抬藥價案例也有3起,在第四批典型案例中還披露了一家批發商哄抬布洛芬,罰款高達260萬。
公開信息顯示,2022年12月27日,鄭州市市場監管局在檢查中,發現鄭州某醫藥科技通過線上批發平臺,向全國醫藥零售、藥房、診所批發銷售布洛芬,其先后兩次漲價,批發銷售的布洛芬片價格從12月10日的2.33元/瓶-2.43元/瓶,漲至12月17日至24日的19.8元/瓶。
因涉案布洛芬數量達30600瓶,直接導致大量終端布洛芬價格大幅上漲,擾亂了涉疫物資市場價格秩序,社會影響惡劣。最終,監管部門向該公司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擬給予警告、罰款260萬元的行政處罰。
13起案例違法生產、銷售醫療器械,被罰225萬
除了上述與藥品有關的價格違法案例以外,在46起案例中,有13起與各類醫療器械的違法生產、銷售有關,涉及的醫療器械有:抗原試劑、口罩、醫用防護服等,違法單位或個人共計被罰約225萬元。
其中罰金最高的違法行為是江西某醫療器械公司未取得相關資質,私自生產醫用防護服,被罰188.1萬元。
據了解,江西省吉安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江西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經查,該公司在未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的情況下,組織人員擅自生產二類醫療器械“醫用防護服”,截至案發,違法批量生產醫用防護服4560件。上述行為違反《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2022年12月13日,監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沒收涉案醫用防護服4560件,并處罰款188.1萬元。
還有6起案例是因生產、銷售不合法口罩被罰,比如,在第二批案例中,就有3起與口罩有關的違法行為。南京某貿易公司自行采購3款涉案口罩,通過自營的網店開展銷售活動。抽樣檢驗結果均為不合格產品。最終,監管部門依法沒收違法銷售產品4445盒、沒收違法所得2.41萬元、罰款15.85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披露的違法生產、經營、銷售第三類醫療器械(抗原試劑、口罩、水銀溫度計)的案例中,不少違法單位或個人原本的工作都是與醫藥行業無關的。他們之中有貿易公司、文化公司、影視公司以及見利入局的個人。與線下藥店的透明化不同,這些單位銷售抗原、口罩的方式往往是通過線上網店、個人朋友圈等較為隱蔽的方式,但最終也難逃調查和罰款。
此外,4起違法廣告案例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防疫政策調整后,商家追逐利益的產物。比如,有健康管理公司在互聯網上發布“蝦青素確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對新冠肺炎的抑制作用”等內容的廣告,涉嫌構成違法使用醫療用語的行為,被監管部門處88.6萬元罰款;還有公司宣稱“某空間除菌消臭裝置可以秒殺新型冠狀病毒, 1秒滅活87.4%,10秒滅活99.9% ”,最終因發布違法廣告,被罰款3.34萬元。
涉疫物資“穩價保質”行動仍在繼續
2022年12月9日,針對部分藥品等涉疫物資價格波動和市場競爭問題,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關于涉疫物資價格和競爭秩序提醒告誡書》(以下簡稱《告誡書》),從規范價格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等方面,對涉疫物資生產經營者劃出“九不得”紅線。
《告誡書》明確,生產經營者不得違反誠實信用和公平合理原則、不得違反明碼標價規定、不得哄抬價格、不得價格欺詐、不得串通漲價、不得價格歧視、不得虛假宣傳、不得仿冒混淆、不得商業詆毀。
今年年初,全國市場監管系統開展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穩價保質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召開,對全國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穩價保質專項行動進行動員部署。
市場監管總局黨組書記、局長羅文強調,穩價保質專項行動整治范圍廣、時間跨度長、工作難度大,是集結全系統力量對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領域違法行為的一次綜合治理,也是一場必須要打贏的硬仗,要準確把握工作重點。一是反應要快,讓監管緊緊跟上形勢變化;二是執法要準,讓違法行為無處遁形;三是措施要實,讓群眾真正感受到監管成效;四是處罰要嚴,讓違法者付出沉重代價。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印發的《全國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穩價保質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3年6月底前,打贏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穩價保質攻堅戰,一季度重點在監管執法方面取得突破,二季度重點在優化提升、長效監管方面取得成效。目前,各地監管部門正在有序展開工作,內蒙古、山西等地的藥監局都已有所行動。
除此之外,監管部門、行業協會也積極組織藥品零售企業,簽署穩價保質的承諾書,穩定涉疫藥品和器械的市場價格。如云南省藥品流通行業協會組織一心堂、健之佳等40家(第一批)藥品零售企業聯合簽署了《云南省藥品零售企業關于切實做好新冠治療藥品器械零售價格穩定質量安全保障工作的聯合承諾書》;四川省鹽邊縣市場監管局對92家零售藥店開展全覆蓋檢查的同時,分片區逐步與各零售藥店簽訂《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穩價保質承諾書》,保證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質量,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足見,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的“穩價保質”行動仍在繼續。(太倉正信干燥設備科技有限公司-雙錐干燥機)